中 文 官 方 地 位 獲 確 定

  澳 門 社 會 百 分 之 九 十 五 以 上 的 人 口 為 華 人 , 但 百 多 年 以 來 , 葡 文 一 直 是 澳 門 的 官 方 語 言 。 一 九 九 二 年 二 月 , 葡 國 通 過 法 律 確 認 中 文 在 澳 門 與 葡 文 同 等 的 官 方 地 位 , 以 配 合 過 渡 期 及 將 來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需 要 。 澳 門 當 局 也 設 立 了 法 律 翻 譯 辦 公 室 , 聘 請 法 律 專 家 及 翻 譯 人 員 翻 譯 澳 門 的 法 律 。 但 需 要 整 理 及 翻 譯 的 法 律 眾 多 且 複 雜 , 加 上 精 通 中 葡 雙 語 的 法 律 人 才 不 足 , 形 成 工 作 進 展 緩 慢 。 近 年 中 文 的 官 方 地 位 已 逐 漸 加 強 , 中 葡 雙 語 立 法 剛 開 始 , 《 政 府 公 報 》 規 定 以 雙 語 刊 登 , 報 案 亦 開 始 以 中 文 處 理 , 但 當 中 仍 有 不 少 問 題 。 如 以 雙 語 立 法 , 中 葡 兩 種 文 本 具 同 樣 法 律 地 位 , 在 出 現 分 歧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; 又 如 立 法 會 中 有 相 當 一 部 分 議 員 不 懂 葡 語 , 中 文 文 本 若 不 能 及 時 翻 譯 , 便 會 影 響 法 律 的 審 議 工 作 。 澳 門 法 律 的 本 地 化 及 現 代 化 起 步 較 遲 , 居 民 希 望 當 局 積 極 加 強 培 訓 雙 語 人 才 , 藉 以 加 快 工 作 的 進 程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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