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將出臺《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》

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批準了《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》
,以立法形式防治大氣污染,提高福州的空氣質量。該《辦法》將於
今年五月一日起開始施行。
近兩年,福州市委、市政府將“提高空氣質量,力爭使市區空氣
穩定在一級水平”作為為民興辦的實事,通過采取鍋爐“煤改油”、
狠抓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等一繫列措施,使福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得到
提高。
但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仍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。近年來城市
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污染居高不下,造成空氣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
城市大規模建築工程的施工揚塵。為此,新通過的《辦法》規定,建
築、拆遷工地應當圍擋施工,硬化施工道路,衝洗進出車輛,各種揚
塵材料應當密閉裝卸、運輸。
(摘自中國法律信息網 2002年04月08日)
